拼音: gōng bào sī chóu
注音: ㄍㄨㄥ ㄅㄠˋ ㄙ ㄔㄡˊ
解释: 借公事来报私仇;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。
出处: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:“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,正好公报私仇,却饶不得!”
例子: 汪知县公报私仇,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,装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(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)
正音: “仇”,不能读作“qiú”。
辨形: “公”,不能写作“工”。
用法: 动宾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谜语: 法官审冤家
英语: 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